【查經】利未記 06章 - 祭司擔起贖罪的責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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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

大家好,我們來看《利未記》第6章。對於人怎麼才能活的好這件事,答案簡直是千奇百怪。有人覺得活的好得有錢,真的是這樣嗎?其實你仔細觀察,人有錢也不一定活得好。如果你深入瞭解的話,這是一個迷思。還有人覺得,人要活的好得有權力,身居萬人之上,一人之下,真的是這樣嗎?真的是這樣就好了。

歷史當中,秦朝的李斯很厲害,但他是個農民。他通過觀察,發現糧倉裏的老鼠活的好,吃飽了曬太陽;廁所裏的老鼠活的很慘,爲了爭搶廁所的東西打架,很辛苦。後來他做了秦朝的宰相,他活的好了嗎?其實活的也不好,後來死的也很慘。

人總覺得應該做一個活在糧倉的老鼠,但是人怎麼能活的好呢?人要想活的好,得解決人身上的罪,人身上的罪如果被塗抹,就會活的好。人身上有病需要醫治釋放,其實最需要的是悔改,最需要解決的是罪的問題。爲什麼要禱告?禱告本身就是獻祭。所以,今天你要想活的好,首先得解決罪的問題。如何解決罪的問題呢?得有人做獻祭這份工作。那誰來做呢?就是祭司來做。

所以,祭司要擔起贖罪的責任,這也是《利未記》第6章的主題。今天我們要知道,什麼叫做基督徒?基督徒是永生神的祭司,這事很重要!祭司的工作,就是手要摸到神的寶座,腳要站在地上,把神的祝福從天上帶下來,把人的問題從地上帶到神那裏去。祭司是非常榮耀的職份,一定要解決做祭司責任的問題,整本《利未記》講的是怎麼做祭司。《以賽亞書》是一本先知書,這本書總結下來叫做永生神的祭司。我們創造了一首詩歌叫做《興起,發光!》,因爲我們做永生神的祭司,就會被興起來發光。所以,祭司要擔起贖罪的責任。

祭壇上的火要常常燒着,不可熄滅

《利未記》第6章8到13節,講了祭司要解決祭壇的問題,祭壇是獻祭的。祭壇上要有火常常燒着,每天都要燒着。爲什麼每天都要燒着呢?因爲不管是來獻燔祭還是獻贖罪祭的人,都需要放在祭壇上燒掉,而且祭壇的火不可熄滅,這事很重要。

咱們教會是一個禱告的教會,禱告多到很難想象的程度,但是比起《利未記》所說的,祭壇上的火不可熄滅,差的還是有點遠。但是我們會繼續奔跑,直到我們完完全全進到神的心意裏。祭司建立有火的祭壇,今天我們建立禱告的教會。最近我們突然間發現,撒旦要敗壞教會,其實我們一直都沒有在這件事上徹底得勝,我們就決定三天三夜,連續72小時不間斷地禱告。不間斷地禱告帶來的果效,解決的是罪的問題。

一個跟魔鬼爭戰的人,必須是將自己完全獻上給神的人,然後可以經營祭壇上的火,就是我們禱告的火,我們禱告的火不可熄滅。所以禱告耽誤時間了嗎?禱告不耽誤時間,不禱告才耽誤時間,因爲祭壇的火不可熄滅。

最近我發現在不同的場合,出現很奇特的現象,就是靠近我們的人都蒙福。昨天我服侍了一個姐妹,這個姐妹的一個朋友住在自己附近。最近她離開這個地方,去了一個很遠的地方打工。結果她的朋友打電話給她,說她朋友的兒子在家裏自殺了,早晨剛把屍體擡走。然後告訴我們這個姐妹,你在這個地方的時候,這個地方很平安;你離開之後的這段時間,很多人家出問題。

因爲我們的姐妹在這個地方住的時候天天禱告。這一禱告,那個地方就成了有火的祭壇,一個有火的祭壇就解決了獻祭和贖罪的工作,如果人的罪一被贖,活出來的結果就會不一樣了。

前段時間,我又回到我們原來實體教會租住的地方,我一看那荒涼的樣子,跟我們在的時候完全不一樣。很多店面都關掉了,荒涼的讓人心酸。我們在的時候很興旺,我們不在的時候就很衰敗了,我就想是不是跟我們在不在那個地方有關係呢?也許是,也許不是,但是我告訴你,什麼地方有火的祭壇,什麼地方就會看見神的同在和祝福。這個壇上的火大家可不要以爲是凡火,那可是神的聖火。既然是神的聖火,爲什麼祭司還在那裏添柴火添木頭,一直維持着火不可熄滅呢?因爲那是祭司的責任。

我們買產業的時候,喜歡買便宜的地方,這叫做窪地。我們前一段時間買的一些產業,買的時候是很荒涼的,看着也不怎麼興旺,但是很便宜,而且地理位置也不錯,然後我們當中的一個姐妹就買了,買了以後我們就在那裏建立有火的禱告祭壇,結果這一年多下來,這個地方很興旺。

這個姐妹買這個產業的時候是最低價,但到後面的人買的時候,大概就已經漲了百分之二三十了吧!其實整個新加坡的產業也只不過漲了百分之一,百分之二這個樣子,但是這個姐妹買的產業卻漲了很多。我說的意思就是,有禱告祭壇的地方就容易興旺。這一年我們眼看着這個小區開始變得興旺,周圍很多產業都被開發起來。

昨天我收到了一個噩耗,我在新加坡人的一個名叫大能勇士的禱告羣裏,這些人都是我認識的。上個禮拜就有一個弟兄在羣裏說:我不跟你們玩了,我退羣了,我得去忙我自己的事情了,我沒有時間跟你們禱告爭戰。這也就是個把禮拜前的事情,結果昨天我就收到他的噩耗,死了,他死之前,還在跟一個人講電話,一個小時之後就嚥氣了。送到醫院,醫生說是心臟病發作,就這麼死了。這個人很愛錢,也很愛世界,他有些病還來找我禱告過,我禱告後還真的是好了。

所以我就去參加了他的葬禮,我就在想,人就這樣活着活着就死了,真是悲哀啊!他比我年齡還小呢!然後就這樣沒了,我就很感慨,就跟神說:神啊,叫我在這世上的日子好好的來侍奉你,建立有火的祭壇,然後常常做贖罪的工作,願我手所做的在你面前都蒙恩典,我手所做的都因着你的恩典可以興盛!

我想大家在什麼事情上省時間,都不要在禱告的事上省時間,在什麼事情上省時間,都不要在建立有火的禱告祭壇上省時間。

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,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: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,從晚上到天亮,壇上的火要常常燒着。 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,又要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,把壇上所燒的燔祭灰收起來,倒在壇的旁邊; 隨後要脫去這衣服,穿上別的衣服,把灰拿到營外潔淨之處。 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着,不可熄滅。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燒柴,並要把燔祭擺在壇上,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。 在壇上必有常常燒着的火,不可熄滅。(《利未記》 6:8-13 )

要常常燒着,不可熄滅,一連重複了三次。所以我們得明白,活着到底靠什麼活着,活着是靠錢嗎?不是,錢不能夠解決人所有的問題,錢能解決的問題是很有限的;我們活着是靠工作嗎?不是,我們今天活着乃是靠着履行祭司的責任,侍奉神。讓祭壇上的火常常燒着,不可熄滅,然後有獻燔祭的、有獻素祭的、有獻贖罪祭的。獻祭贖罪是我們祭司的責任,我們一旦獻祭贖罪,我們就會在許多的事上興旺。

我剛纔說的那個弟兄死了,他怎麼就退羣一個禮拜就死了呢?到底跟退羣有沒有關係,咱們暫且先別去爭論,但是我告訴大家,就我自己認爲,只要那地方有禱告的祭壇,人在這祭壇上燒香獻祭,結果就會罪蒙赦免。

活在屬肉體的裏面,就是活在罪裏

罪到底是什麼呢?凡是憑着肉體活着的就是罪,一個人如果活在屬肉體的裏面,就會覺得錢對他比較重要,財務最重要。

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 若有人犯罪,干犯耶和華,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,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詭詐,或是搶奪人的財物,或是欺壓鄰舍, 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,說謊起誓,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麼罪;他既犯了罪,有了過犯,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,或是因欺壓所得的,或是人交付他的,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, 或是他因什麼物起了假誓,就要如數歸還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。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,把贖愆祭牲-就是羊羣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-牽到耶和華面前,給祭司爲贖愆祭。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爲他贖罪;他無論行了什麼事,使他有了罪,都必蒙赦免。(《利未記》 6:1-7 )

大家一定要知道,罪沒有赦免,鬼就會來折騰你,可能說是心臟病發作死了,其實按我說,就是老馬把他給抓去了。爲什麼老馬把他給抓去了呢?這細節咱就不知道了,就是身上有罪。你仔細思考,你會發現在《聖經》裏有一些地方的記載很有意思,人活着活着就死了,這件事與罪密不可分,犯罪是不可能活的好的。

我給大家講一下《十誡》,跪拜偶像是罪,是活不好的;第五條誡命,孝敬父母;第六條,不可殺人;第七條,不可姦淫;第八條,不可偷盜;第九條,不可做假見證陷害人;第十條,不可貪戀人的房屋、妻子、僕俾、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。所說的這些都和財務有關。

據我所知,貪戀別人財務的罪是很嚴重的,鬼可以隨時隨地把人的命擄去。有火的祭壇,有贖罪的機會是恩典。有人說:這是什麼恩典,我欠人十塊,還了十塊,還要多賠償五分之一,多兩塊,佔了十塊的便宜,要還十二塊,還要在羊羣中找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,這划算嗎?

大家的賬不能這麼算,因爲基督徒的獻祭解決了罪的問題,解決了罪的問題才能活的好。要知道人有罪就是與神作對,那能活得好嗎?人愛世界,愛神的心就不在他裏面。但人愛神,意識到自己的罪,就贖罪,還多少錢都比帶着罪好。我所知道的,貪戀別人房屋的沒有一個人活得好的,亞哈王佔了人家的葡萄園,就死得很慘。

做耶和華神的祭司,最重要的職責是經營有火的祭壇。我們教會早期是不禱告的教會,沒有火的祭壇,遭了不少罪,後來我悔改,建立了禱告的教會。有人說,如果你們教會有百分之二十的人蔘加禱告會,你們教會不能不復興!後來,我們教會百分之百的人蔘加禱告會,也沒怎麼復興,但是解決了根本問題,成爲了禱告的教會,經常連續幾天的禱告,之後就會有事情發生。

要有徹底對付罪的決心

凡贖罪祭,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,那肉都不可吃,必用火焚燒。(《利未記》6:30)

亞倫的子孫中,接續他爲受膏的祭司,要把這素祭獻上,要全燒給耶和華。這是永遠的定例。祭司的素祭都要燒了,卻不可吃。(《利未記》6:22-23)

有一些祭物獻完了之後是可以吃的,有的是不可吃的。有兩種情況下,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,那肉不可吃,第一種情況是祭司犯了罪,使會衆、百姓陷在罪裏;第二種是以色列全會衆行了耶和華吩咐不能做的事情;這兩種情況都是很嚴重的。如果教會因爲牧師的緣故使教會陷到罪裏,比如錯誤的教導,那麼祭牲的肉不能吃,其他的,比如官長犯罪,某些人犯罪獻上的祭物,剩下的是可以吃的。

那麼在《新約》時代該如何解讀這件事,我想這是大家關心的。教會必須是有火的祭壇,必須是禱告的教會,如果沒有禱告,就沒有辦法獻祭。有了禱告的祭壇、火的祭壇,就有了贖罪的祭壇。如果因爲牧者錯誤的教導,使教會會衆陷在罪裏,吃聖餐就沒有用了。所以,我們可得知道,祭司犯罪會把整個會衆帶到罪裏,或者整個全會衆犯罪得罪神,行了耶和華神所吩咐不可行的,我只能很遺憾的告訴你,即使整個教會守聖餐,也都沒有用了。但如果不是這種狀況,凡是吃祭肉的或者摸着這祭肉的,就能被稱爲聖,因爲這是贖罪祭,罪可以得以赦免。

但要我必須跟大家提前說一聲,大家別誤解我,我不希望你們誤解我,我真的不太在乎有沒有人來教會,我也不太在乎你奉獻了多少錢,我只在乎一件事,就是你是否能夠活得好?你身上的這些罪可以通過有火的祭壇得以獻祭,罪得以赦免。有人會納悶,何必那麼麻煩?我們的耶穌基督不是已經爲我們獻了挽回祭了嗎?是啊,但這也取代不了教會要禱告爭戰,而且我們的主耶穌就是一個禱告的神。大家千萬別自以爲是,禱告這事對於教會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情,如果一個教會有很多錯誤的教導,那是很危險的。

之前有一個姐妹找我,是有點兒拜大師的意思,其實我想告訴大家,拜大師不能解決罪的問題,禱告神,求神塗抹我們的過犯,這個纔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。而獻上贖罪祭,以及有火的祭壇,純正的福音,這比什麼都重要! 既然她有拜大師的想法,其實就是有需要解決的問題,我就對她說,我會安排個時間帶你禱告,結果禱告卻沒有用。可能你聽了會納悶,不是說到你這裏來禱告都好使嗎?不是全都得了醫治嗎?確實是會都得了醫治,但罪的問題還得透過獻祭的祭壇,祭壇上得有火,整個教會不能活在錯誤的信仰體系當中,活在錯誤的信仰體系當中,那就是活在罪當中。

可我認識的活在錯誤的神學體系裏的基督徒一大把,我經常聽到他們說自己很付代價,我就問對方,你付上了什麼代價?結果我一聽,其實他那個算不上什麼代價,他還認爲那是一個很大的代價,說自己也很有命定,但對於自己的命定也解釋的不清不楚的。我勸他說,我們身上的這些病都是來自我們裏面的罪,關於這點,鬼是不會搞錯的,神也不會搞錯,即使這些病是輪到了我,我也只會覺得那都是自己活該,都是自己身上的罪所導致的。

而解決問題的關鍵,第一個是教會要有獻火的祭壇,第二個是教會的全會衆不能都因着錯誤的教導而陷入罪裏,做祭司的要有正確的教導,教導神正確的真理。如果牧師扭曲了神的話,其實是會跟着一起得病的,而且禱告也不好使,還得看醫生。

我們之前來了一位弟兄,我問他,你們教會如何呢?爲啥你得病了也不找你們教會的牧師禱告呢?他說:我們教會可有意思了,教會的牧師得了病還得找教會的醫生給他看病。我繼續追問:如果你們教會的醫生得病了呢?他說:我們教會的牧師也不會去解決他的問題的。我想這都是錯誤的教導和錯誤的信仰體系導致的結果。

弟兄姐妹,當你聽了我這話,可以先自己揣摩一下,我這句話是否扭曲事實的真相?爲什麼《利未記》裏面提到祭司或者全會衆犯了罪,所獻的所有祭物要全部燒掉?原因很簡單,人活在屬肉體的邏輯體系當中,會覺的自己得要有這個或者那個,當人爲了屬肉體的東西照着自己裏面的邏輯體系而活的時候,心裏頭即使產生了貪財、貪戀別人房屋的意念,但是嘴巴上還不得不說神的話,他怎麼可能會傳講出純正的福音呢?

面對這種狀況,我們就得學會完完全全的把自己獻給神做贖罪祭,把自己裏面的罪完全的燒掉,這意味着就是對罪要有一個徹底的決心。罪有多骯髒呢?我們贖罪的祭牲,祭牲的肉要放在瓦器裏面煮,煮完了那個瓦器要打碎丟掉,你想想看那罪得有多骯髒?我們的神對聖潔的標準要求有多高,如果是用銅器皿煮,銅器就又要抹,又要擦乾淨,因爲裏面有罪。爲什麼摸着祭牲就會成聖?因爲當我們獻祭的時候,我們身上的罪會歸到這個祭牲的身上。

恢復命定,成爲祝福

如果你想要活得好,尤其是身上還有疾病的弟兄姐妹們,你們最需要去解決的問題,就是是否選擇繼續活在錯誤的屬世界的邏輯體系當中? 我這次去參加葬禮的主人公,其實我跟他挺熟的,他是想要好好的活着,問題是鬼允許他好好活着嗎?神允許他好好活着嗎?這就是爲什麼我常常強調命定之外沒有祝福的原因。

人爲了什麼活着,就是人的命定,我爲神活着,這就是我的命定,但我們好好的反問自己,爲了活着而活着,是否真的可以解決我們身上罪的問題?不能,也就是說人活着活着都是會活在罪中,所以怎麼可能會活得好呢?

如果我們的命定就是侍奉神,建立有火的祭壇,擔起完成贖罪的責任,我們會看見神的恩典臨到,這就是爲什麼在我們當中有這麼多病得醫治的人。 前幾天有人發電郵告訴我,他的手出現了發麻的問題,他是一位牧師,平時喜歡聽我網站上的講道。其實手發麻是很嚴重的問題,這是鬼住在人的心臟裏。

凡是心臟有問題的人,他們的手都會發麻,一個心臟有死亡的靈攪擾的人,問題都是很嚴重的。弟兄姐妹開始知道你要爲什麼而活,如果你說,我就是想做一個普通的基督徒,我也不想擔起這贖罪的責任,我就想沾點光,那我只能告訴你,你就慢慢照着你的邏輯體系走,看看最後的結局會是什麼?

有的人很愛世界,我從來沒有聽到有人對我說:我沒有好好侍奉神,我痛哭流涕,神啊,要憐憫我!也很少有人說:我侍奉神不夠。每當他們一打電話給我,就說工作有問題、移民有問題、準證有問題、身份有問題等等這些世上的事。有些人說到動情之處,還哭起來了。世上這些事有啥好哭的?好像他們錯過了什麼上好的機會似的,整個人就崩潰的不行了,這多愚昧啊!人活着追求地上的事,就會活成像我所說的那個死去的弟兄那樣,他不用再去忙碌世上的事了,願神憐憫!

我們要知道我們的責任,知道我們的命定,我們的命定是建立贖罪的祭壇。我們的手要摸着神的寶座,要把神的祝福帶下來,成爲這個世代的祝福。我們要做能夠把人的問題帶到神的寶座前的祭司,這是我們榮耀的命定。願神祝福大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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