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查經】利未記 17章 - 生命都是屬於神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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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: 除去我們裏面認爲天經地義的觀念

大家好,我們繼續來查《利未記》17章。《利未記》蘊藏了非常深的奧祕。我們做基督徒,本身就是祭司,更別說是在教會裏全職服侍神的牧師或傳道人。今天我們有很多問題必須回到聖經裏找答案。比如說,看到很費解的事情:有弟兄姐妹非常愛主,結果得了癌症,怎麼就被癌症瞄上,這麼慘呢?我告訴大家,做基督徒,尤其是做牧師的,一定要好好讀《利未記》。《利未記》不是給普通人寫的,是給侍奉神的人寫的。咱們可得知道:基督徒就是利未人,就是祭司。所以今天我們再讀一遍《利未記》。

過去這些年,我們讀了很多次《利未記》,以爲《利未記》跟我們沒什麼關係,其實《利未記》不斷地在啓示一些非常深的真理。我們讀了以後,會覺得以前生活裏天經地義的事,《利未記》裏卻認爲是不潔淨的,這讓我們很難理解。要知道,如果不潔淨,你是不能來聖殿敬拜獻祭的,潔淨還是不潔淨是很要命的事。

有時候我們太自以爲是,總覺得:“如果照着神的話,這日子還能過嗎” ?很多人都喜歡這麼說。但要記住,違背《利未記》是很嚴重的罪。《利未記》前面的一些章節,我跟大家再溫習一下。前面講了一些非常有趣的現象,比如說,女人生孩子,成了不潔淨,這讓人匪夷所思;男人和女人,結婚以後,過正常的夫妻生活,過完了就不潔淨了。這都讓人很難理解。

但問題不在於我們怎麼理解,問題在於神怎麼認爲。後來我們發現,那些東西都是純屬肉體的。就像俗話說:“孩子是娘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”,那就是純屬肉體的觀點。屬肉體的人不能來到神的面前,屬肉體的人天然就與神爲敵。

如果照着人的邏輯,就會有人問耶穌一些很可惡的問題:有個女人結婚了,結果嫁的老公死了;後來她又嫁了一個,老公又死了;後來又嫁人、又死了……到最後這個女人和她嫁的那些老公都到了天上,這些人就問耶穌:這女人是誰的老婆呢?耶穌回答說:

你們錯了;因爲不明白聖經,也不曉得神的大能。當復活的時候,人也不娶也不嫁,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。(《馬太福音》22:29-30)

很多人認爲是天經地義的東西,其實都是錯的!所以說,我們能不能恢復一個習慣:不斷琢磨《聖經》要表達的意思?如果把《聖經》上所說的事整明白了,你就厲害了。

照着神所吩咐的來獻祭

《利未記》第17章講了幾件很有意思的事,人獻祭,把公牛、山羊、羊羔,不管你是在哪裏宰的,宰了以後,祭物要牽到會幕門口;如果沒有牽到會幕門口,隨便找個地方宰了,那就麻煩大了。結果就是:流血的罪必歸在那人身上(《利未記》17:4)。你說這不要命嗎?還有,他流了血,要從民中剪除(《利未記》17:4)。你說有這麼嚴重嗎?就是這麼嚴重!你問我爲什麼這麼嚴重?我也答不了。我只能說,耶和華神怎麼吩咐,咱們就怎麼行。

你慢慢仔細琢磨,其實摩西也不太理解,他要是能理解就不用說:耶和華神怎樣吩咐,摩西就怎樣行。我們不過是人,不能說:神這麼說,我們非要那麼行。你讓我往東,我偏往西;你讓我朝南,我偏向北。這不是擡槓嗎?我告訴你,就得照着神的話做。獻祭這件事,如果沒有牽到耶和華的帳幕前,就成了``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”。你能理解嗎?我是理解不了。但後來我明白了:獻祭這件事,就要按神說的做,一定要到耶和華神的帳幕那裏。你在別的地方宰了獻祭,那不算獻祭,還算是罪。

如果一個人,不管他是寄居的,還是以色列人,要獻燔祭或是平安祭,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(《利未記》17:9)。現在能理解了嗎?很多時候,我們以爲在家裏整個祭壇,不挺好的嗎?其實不行,不是那麼幹的!你以爲: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,一個支派整一個祭壇,多方便啊!一個家裏整一個祭壇,多好啊!每個人都在自己的小山坡、小山丘、青翠樹底下,自己整一個祭壇,多好啊!那全都叫犯罪!就算你在那祭壇旁邊刻上:耶和華神的祭壇,也是沒有用。

血裏有生命,生命是屬於神的

接下來就說這血,血裏面有生命,也就是說,人不能吃血。吃了以後會怎樣?吃了血,就是吃了它的生命,必被剪除!你說有這麼嚴重嗎?神說了,它就是這麼嚴重!這裏都在講祭物和血。如果我往更深一點講,比如說這祭物,必須要牽到會幕門口去宰,纔不算流血的罪,因爲那是獻給神的。這些跟血有關係,因爲血裏有生命,吃了血必被剪除。我就在琢磨,這是什麼意思?原來生命是屬於神的。就好像我們十一奉獻是屬於神的,如果你拿回家就成了當滅之物,那是要死人的。

有一個人叫亞幹,過了約旦河以後,以色列人打的第一仗就是耶利哥城。打的第一仗就是初熟的果子,是全然屬於神的。結果這亞幹就把鏈子、衣服等這些不值錢的東西給據爲己有了。這東西可不能隨便亂拿,要知道那是屬於神的。因爲頭生的是屬於神的,所以第一仗打完的戰利品也是屬於神的。因亞幹拿了東西的緣故,後來以色列人打了敗仗。亞幹還以爲神不知鬼不覺,不會有人知道是誰幹了這事。結果最後在耶和華神面前抽籤,抽到亞乾的頭上,亞幹就被滅了,從民中被剪除了。

也就是說,血、生命是屬於神的,你如果給吃到肚子裏,你就要被剪除。人不能吃屬於神的東西,也不能把屬於神的佔爲己有,一旦這樣做,就必被剪除。

教會是獨一敬拜神的地方

這一章到底是在講什麼呢?雖然講了兩件事,其實都是在講一件事。我們的神立了一個規矩,一神、一信、一洗。在舊約有獨一敬拜神的地方,你不能再立任何一個地方敬拜神。現在,我告訴大家,今天獨一敬拜神的地方就是教會。所以你會發現,我們教會不搞小團體,不搞家庭祭壇,我不讓你把祭壇拿到家裏去,我讓你把祭壇歸在教會裏。也就是說,我們都朝着神的殿禱告敬拜,而不是在家裏搞一個祭壇、在家裏敬拜。

有的時候,我就發現,人們總是把屬人的邏輯取代了屬神的邏輯。人總覺得家裏合一多好啊!但是家裏合一真的好嗎?家裏合一還真的不一定好,因爲每個家都有自己的重點。家是挺合一了,但是教會就散架了。你家合一,我家合一,他家也合一,結果教會就不合一了。

政治學裏有一個邏輯:當一個國家非常合一的時候,世界就遭殃了。比如日本,是一個非常合一的民族,它合一了,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,世界就遭殃。所以,大家別被一些邏輯給騙了。又比如說,我們國家有五十六個民族,融匯成一箇中華民族,很合一,很好。但如果說新疆人非常合一,西藏人非常合一,你說會發生什麼事?那就麻煩了。就好像現在很多地方都在鬧獨立,他們越合一就越想獨立。如今我們看這個世界挺有意思的,臺灣人非常合一,臺灣就要鬧獨立。我的意思是,當每一個家庭合一,教會就不一定會合一,這是政治學的道理。

如果說大家逐漸的瞭解,就會看見一個非常要命的事,一個牧師不斷地推動家庭祭壇,這事在《聖經》裏沒有。在《聖經》裏指定了獨一敬拜神的地方,那就是教會,你說哪一個教會纔是神的教會呢?有神同在的地方就是神的教會。

所以我想讓大家逐漸明白,神是怎麼說的,特別是在獻祭這件事上。我曾經聽過一個人這麼說:獻祭不一定要獻給教會。這個人是一個教會的牧師,他說:你拿奉獻的錢做了慈善是OK的。這樣真的OK嗎?不OK,因爲我服侍過很多這樣的案例。這些牧師爲什麼要這麼說呢?可能他覺得這麼說比較大方吧。但是在我們教會,強調的是,獻祭一定要獻給教會,十一奉獻也好,還是其他各種奉獻,都是要獻給教會。如果你拿着這錢做了慈善了,就不算是獻給神,而且還要出很大的麻煩。

照神的吩咐做祭司

在建立教會的過程中,不斷地照着人的意思,不是照着耶和華所吩咐的意思,是會出大事的。如果說做慈善,覺得這事也挺好,但那不是神所說的。就是說,把祭物獻給神,你必須牽到帳幕門口,要不然就算是流血的罪,就歸在那個人身上,這不是要命嗎?

大家一定要知道,我們神是如何吩咐我們做祭司的。做祭司可得照着神的吩咐去做。但在《舊約》聖經裏,很多人還是照着人的意思去做。例如,有人說去耶路撒冷,到神的帳幕裏獻祭給神,多麻煩啊!走一百多公里,不用了,就在家門口找一個小山包獻祭。誰知道那個小山包是不是一座墳,在那裏獻祭,不但不解決問題,還會帶來很深的咒詛。行淫在屬靈的角度的意思,就是不專一,靈裏不專一,行邪淫就隨從了魔鬼。

我們要琢磨,我這麼說其實是冒了一個很大的風險,很多人認爲我說得不對,但我不跟人爭辯什麼。如果我們活得夠久,你就會看見神怎麼報應那些不照着神的話去行的人。前面有一章講拿答和亞比戶獻凡火,不是耶和華所吩咐的,結果當場被燒死。

今天很多人不照着神所吩咐的,推動這個做那個,你什麼時候看見耶穌去做募捐了?什麼時候看見耶穌給以色列境內很貧窮的人吃的喝的了?我是沒有看到。如果耶穌這麼做,那我們也這麼做。耶穌是傳福音醫病趕鬼,耶穌是今天、明天趕鬼治病,然後到第三天他的事就要成就。

我很感慨,人什麼時候才能不體貼肉體呢?你做慈善能解決人身上的咒詛嗎?人活在咒詛當中你做什麼也沒有用,因爲人違背了神的話,我們難道在幫助他違背神的話嗎?其實人心裏就是不想付代價,就是不想走到神的帳幕裏,就是不想殺羊宰牛去獻祭。他們把牛羊宰在家裏,然後整成肉乾去神那裏獻祭,但是神不吃肉乾啊。

除去自以爲是,神認爲的才重要

今天我是膽戰心驚地去服侍神,生怕我服侍神是照着我自己的意思去做,以前犯過的錯誤今天又繼續去犯。我常常說:“神啊,對付我裏面的自以爲是” !所以今天讀《聖經》讀得很細,不能自已瞎整。

你如果看見一個人,得了又重又大的災、又長又久的病,還有那些消耗性的疾病,比方說得了癌症,那是咒詛啊!願神的靈天天引導我們,不讓我們掉到自以爲是的裏面,神怎麼認爲的才最重要。我們認爲的東西有多少是有《聖經》依據的?凡是我覺得天經地義的事都是錯的。後來,我就把我認爲天經地義的事全都丟掉,然後照着神的話去落實。

以前我認爲照着神的話去落實很難,出去傳福音醫病趕鬼,多不科學,多丟人啊!以前的想法很要命,我感謝神,神重重地懲罰了我,但幸好沒把我捏死,後來我就好好照着神的話去做。我不鼓勵大家瞎弄,一定要照着《聖經》的話去做。

我是做電腦出身的,電腦的程序如果不是百分之百對,是不能運行的。即使做到百分之百都對,偶爾還會出現幾個BUG,代碼還要反覆去修改。有的人就說:老師,我跟你整的東西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一樣的。如果是電腦程序的話,那怕只有百分之一不對,都不能運行;甚至有千分之一、萬分之一的不對,程序都不能運行。其實我也不是標準,只有《聖經》纔是標準。所以,我們要知道,不能玩家庭祭壇,也不能整慈善、社區關懷來取代神。

有一次我遇到一個姐妹,她是個臺灣人,去新加坡做工。她非常倒黴,在我面前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淚的,我看着她很可憐,我就帶着她禱告。我剛一禱告,神的話就臨到我說:這個人不是個奉獻的人。我就對她說:姐妹,你不是一個奉獻的人。她說:不對,我有奉獻。如果她有奉獻怎麼這麼倒黴?後來她才說,她把奉獻的錢拿去做了慈善了。這不是找死嗎?千萬別幹這種事。

在舊約中,你把牛羊宰了,然後去敬拜,那不叫獻給神,是獻給了鬼魔。不是你認爲這是耶和華的壇就是神的壇,你認爲的是神的殿就是神的殿。神的殿不是你認定的地方,是神所指定的地方,今天神的殿所指定的就是教會!

常常反省自己,認識真理使人得自由

我們的弟兄姐妹反應要快一點,如果神讓你很倒黴,就要好好自己反省。神不會搞錯,鬼也不會搞錯,只有我們自己搞錯了,沒有照着神的話去做。如果我得了病,我會先告訴大家:我整錯了。雖然我不知道哪裏錯了,如果我禱告尋求,神一定告訴我。

千萬不要用體貼肉體的方式服侍神,這個世代需要的是神的光、神的榮耀、神的啓示;需要的是把人從自私自利、自以爲是中釋放出來;需要的是斷開人身上的轄制,把他從這些自以爲是、從咒詛中帶出來;然後進入到神的真理裏面。《聖經》裏說:是真理讓我們得自由,不是嗎?

獻祭中最重要的是羔羊的血,耶穌基督所流的寶血很厲害。有個四十多歲的姐妹從小不能吐痰,痰到嗓子眼了就是吐不出來,結果身上就有很多病。昨天我在帶禱告的時候,她吐了一大堆,裏面有很多爛乎乎的東西。吐完了以後,她告訴自己的牧者,整個人感覺特別好,這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明證。

當然我們還有一些東西沒整明白,不要緊,我們乃是竭力追求。我從小到大,身上有個非常大的優點,就是我把事情做錯了我知道,把事情做對了我也知道。我不是那種人:做錯了我不知道,做對了也不知道;對是怎麼對的不知道,錯是怎麼錯的也不知道。一旦我做的事跟耶穌做的不一樣,我就知道事情沒做對,我必須要像耶穌。

結果有個被鬼附的人說:誰要是說他像耶穌,誰就是該受咒詛。他認爲沒有人能像神,也沒有人可以追求像神。如果我不追求像神,哪有這麼多人得釋放呢?我不想做個好人,我只想在神面前做個罪人,用耶穌基督的寶血塗抹我的過犯,好讓神把我算作一個義人。我啥也不是,如果人家說我是一隻癩皮狗,我會說自己不過是一坨狗屎,是神把我從臭狗屎變成今天的樣子。這是何等的恩典!這是多麼寶貴的救恩!

總結:生命是屬於神的,把我們完全獻給神

爲什麼神不讓人吃血?不是血裏有毒素、吃了不健康,而是血是屬於神的。所有的生命都是來自於神,動物的生命也是來自於神,祭物屬於神,血和生命都屬於神。我們非得把屬於神的吃到肚子裏去,不是找死嗎?

所以不是新約《聖經》吃血不吃血的問題,吃不吃血不那麼重要,重要的是要知道所有的生命的源頭是神。萬物都屬於神,萬物都來自於神。我們的神是生命的主,我們理當敬拜祂,獻祭也理當獻給祂。所以這章不是講血的神聖,而是講:生命都是屬於神的。有一首詩歌唱的非常好,歌名叫《只願得着你》,寫這首歌的人真的很棒!

``你的恩典領我們到至聖地,匍匐在你的榮光裏,我一無可誇,只誇認識你,我的主,我的王,我的唯一。”這是我的心聲。弟兄姐妹要知道:我們的神是生命的主,我們的生命是屬於神的。我們理當照着神的話去落實,理當照着神的話去服侍祂。我一無所有,唯有生命獻給你。

所以今天不是把牛羊獻給神,而是將我們自己獻給神。如果你還愛着世界,你沒有辦法侍奉神。要知道神是至聖的,我們的神是生命的主,我們不歸向祂,上哪兒得生命呢?如果錢能給你生命,你就去找錢。等錢財無用的時候,你上哪去呢?今天就讓我們爲神撇下一切,因爲祂是生命的主。我也巴不得弟兄姐妹能傾聽神的心意,得着耶穌基督要我們得着的,因爲祂是生命的主,我們生命也完全屬於祂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

願神祝福大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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