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查經】利未記 17章 - 生命都是屬於神的!(答疑解惑)

答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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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1:請問老師,如果奉獻給了教會,教會拿這個奉獻去做慈善,這樣有問題嗎?

我想“教會是否應該做慈善”這個問題,我只能說我一直沒有研究透,因爲我在聖經裏沒找到。當年耶穌沒有做慈善,後來教會做沒做這件事,我也無從查考。其實,在使徒保羅年間,也有很多窮人,但在使徒保羅的教導裏面,他也沒有講他去做慈善。耶穌沒有做慈善,我只能說到這兒。如果說你查到了耶穌有做慈善,請你告訴我。我是沒有找到耶穌有這方面的教導。

至於這個教會的奉獻,你奉獻給了教會,教會用來做啥,那跟你的罪沒有關係。就算是老以利年間,老以利年間的祭司是非常很糟糕的。但是到了聖所去獻祭,還是有效的。哈拿就在聖所禱告,後來得了一個兒子,就獻給神了,就是撒母耳,他是跟摩西並列的兩大最著名的先知。

教會也好,還是我們個人也好,如果看到有人很窮,給他一點兒吃的喝的,很正常。但這個不是我們的主業。我們的主業是建造神榮耀的教會,透過屬神的辦法,釋放人,從被擄的、被壓制的狀態當中,釋放出來。把人從魔鬼的壓制當中釋放出來,這是教會最重要的工作。大家可以琢磨一下是不是這麼回事。

這是第一個問題,這個答案不是那麼準確,因爲我不知道。但如果你問我做不做慈善,不好意思,我不做這事。我也不想討這個人的喜歡、討那個人的喜歡,我只想討神的喜歡。假如有一天神告訴我:“你整錯了,應該做慈善。”那我就做。但我目前在聖經裏沒找到關於做慈善的教導。如果有一天神告訴我:“在這兒哪!”那咱們就做。

問題2:老師請問有個姊妹想進教會,在我家體驗主日聚會呢,這會招咒詛嗎?

好像沒太明白這個問題。人想體驗聚會、想尋求神,能招什麼咒詛呢?我就不知道了。一個人一定要尋求神。今天尋求的就必尋見,叩門的就一定給他開門。

我今天就說一句比較自以爲是的話。很多弟兄姐妹在自己的教會,吃不飽,靈裏枯乾。結果就到處找,找着找着就找到了我們。找到以後,就不得了了,如飢似渴,最後就來到我們當中。這啥毛病也沒有。

問題3:1.建立家庭祭壇不是神的心意。問題:爲什麼亞伯拉罕,雅各他們又走到哪都建立祭壇呢?2.新約聖經裏也講到丈夫是頭,妻子要順服丈夫,那在生活當中,具體怎麼去行才合神的心意?

這是個非常好的問題。只是有時候我不知道怎麼回答。

在亞伯拉罕的年代,那時候沒有帳幕、沒有教會,啥也沒有,只有亞伯拉罕一個人尋求神。那時候他就獻祭,走到哪兒就在哪兒築壇獻祭。因爲在他裏面,就有以撒、就有雅各、就有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,都是從那裏傳承下來的。

但我們很容易進入到怪圈裏。其實這種問題背後的邏輯是跟我們進入的怪圈是一脈相承,就是當我們談論神的心意的時候,就把亞伯拉罕搬出來。其實,你把亞伯拉罕搬出來,就能否定後來神的心意嗎?其實不能。亞伯拉罕年間,沒有出埃及,也沒有所謂的十誡,也沒有律法,也沒有帳幕。那是後來摩西在山上,神親自啓示他,他就建立帳幕,頒佈了律法。《利未記》就是摩西寫的。你把亞伯拉罕搬出來,是爲了讓亞伯拉罕遵守《利未記》嗎?這有點兒怪。我們今天不能這麼整。

再舉個例子。耶穌來了,傳福音、醫病、趕鬼。有人就說:“尼希米也沒有醫病趕鬼啊。”我就覺得這邏輯體系有很嚴重的缺陷。假如說,咱們拿出一個上個世紀的傳呼機,跟這個現在的手機,哪怕就算是蘋果手機最早的二代機來相比吧,說手機沒有傳呼機上的這個那個功能。我覺得,這人是不是腦袋有毛病呢?我們這種邏輯是不是存在嚴重的缺陷呢?我們爲什麼要挖出過去很早很早的一個東西,然後來否定現在的一件事呢?

比如施洗約翰,有人就問:“施洗約翰有沒有方言禱告?”我也不知道啊,我也不認識施洗約翰啊,聖經裏也沒說啊。我就問:“你問這個問題是想說啥?”他就說:“施洗約翰都沒有方言禱告,那我們爲什麼要方言禱告啊?”我就說:“那你是施洗約翰的門徒啊?那你就好好的信施洗約翰,你就建一個施洗約翰的教會。”是不是啊!我就在想,這是什麼腦袋?這邏輯裏有個嚴重缺陷。五旬節聖靈降臨,那是耶穌昇天之前,讓門徒們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。聖靈降臨了以後才說方言、然後纔有聖靈充滿。你把過去的尼希米拿出來,我也不知道該噴飯還是該吐血。我也不知道怎麼回答了。我就覺得這邏輯不對啊。

所以今天要建立家庭祭壇的,咱們不要把亞伯拉罕搬出來。亞伯拉罕也不是建立家庭祭壇的。如果亞伯拉罕是建立家庭祭壇的,那就毀啦!你說:“真的假的?”我告訴你。有的人說什麼妻子順服丈夫。那有幾個順服的?丈夫愛妻子,有幾個真愛的?其實夫妻之間不相互敗壞就已經很好了。

夫妻能幹什麼呢?有人就對我們當中一個牧者說:“你又沒結婚,你怎麼知道婚姻裏那些事呢?”我就說這就奇怪了、邪門了。你結婚了,你幹了些啥呀?結婚不就幹了這麼一件事嗎?幹了這件事你就成長了?腦袋裏裝的不還是那些東西嗎?我們當中有個姐妹,跟我們當中一個牧者是朋友,十多年以前她倆處境是差不多的。結果十多年以後,我們這個姐妹,就跟她的牧者說:“你看,十年前我走了這條路,你走了那條路。十年之後,我現在有個老公,有三個孩子。那你呢?看起來,你有神啊!”

我們可得了解這件事,以後不要再說:“你又沒有結婚,你怎麼知道?”耶穌也沒有結婚,那牧養了多少人?保羅也沒有結婚,那牧養了多少人?養孩子能算啥呢?啥也不算,就是幹了那麼一件事。

接下來這個問題:“丈夫是頭,妻子要順服丈夫,那在生活當中,具體怎麼去行才合神的心意?”合神心意這件事,大家千萬不要以爲,保羅是在講你們夫妻倆的事兒。保羅說:我是在講基督和教會。所以千萬別搞錯了。你們夫妻倆,怎麼做纔是合神的心意?就是一起進入神的命定當中。

問題4:如何跟熱心做慈善的朋友傳福音呢?

這個問題,跟熱心做慈善的朋友傳福音,這傳不了啊。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傳。這傳不了啊!但是這個熱心做慈善,有個很大的問題,就是解決不了什麼問題,該受咒詛的還是受咒詛。我們耶穌基督解決的是根本的問題。

問題5:老師,新約時代的現在,到底能不能吃血,有人講到雖然不直接吃血,但是肉裏面也是帶有血的,所以肉也不能吃

耶穌說了:吃了就吃了,最後就落到茅廁裏,污穢不了人;只有人心裏的污穢才能夠污穢人。到了新約,要知道,不是把羔羊的血獻上給神了,不是殺牛、殺羊獻祭了,是把我們自己的生命獻上給神。我講這事已經講了不知道多少次了。吃喝不能夠污穢人,最後不過掉到茅廁裏。要潔淨我們的心志,讓我們的心思意念,能夠完全屬於神。其實吃喝沒什麼大不了的,神的國不在乎吃喝。

問題6:“如果倒黴,一定要反省自己”。約瑟被賣、被冤枉,大衛被岳父追殺,摩西被法老追殺,這些故事算是“倒黴”嗎?這些人是否在這些經歷過程中不斷尋求神的心意,所以經歷後面興盛的故事呢?

其實這些事應該不太算是倒黴。倒黴的事是啥呢?得癌症、那些消耗性的疾病,這都是要命的。

所以大家逐漸去了解倒黴這件事。不管是約瑟、大衛,還是摩西。同樣是被追殺,有可能是倒黴,也有可能不是。但是在《申命記》28章15-64節,那裏記載的狀況,那些全都是倒黴。比如第58-59節,“又長又久的病、又重又大的災”,這都是倒黴,就是做事不興盛。別看約瑟被賣,但是做事興盛;大衛被岳父追殺,但是大衛做事還是興盛;摩西被法老追殺,但做事還是興盛。包括雅各也是這樣。

大家要開始瞭解,有些人不太明白這件事。比如說這個人做什麼東西,都做得不興盛,這真的很要命。要常常反思,不管什麼事都要反思。就算是被追殺,有的是倒黴,有的不是。就像富有,有人很富有,但是很屬靈,但有的富有的人就很屬世界;有人很窮,但是很屬世界,也有人很窮,但是很屬靈。

所以不能照着被追殺來算倒黴還是不倒黴。但是要是一個人很倒黴的話,要常常反思。

問題7:老師:把教會的奉獻,存入個人的帳戶,會受咒詛嗎?

存入個人的賬戶有什麼問題嗎?比如保羅,那錢不都存在他自己的賬戶裏嗎?那時候也沒有銀行啊。那你要怎麼樣?不存在自己那裏存在哪裏呢?當然如果你是猶大,把錢貪污了,那是另外一回事。我不知道你說的這個“存入個人的賬戶”是什麼意思。你是說的貪污,還是隻是幫忙保管?幫忙保管沒什麼問題。我不太明白你爲什麼要這麼問。

問題8:老師,如果某個教會只是掛個牌子而已,卻沒有神的榮耀,十一奉獻給這樣的教會可以嗎?

如果你沒有地方奉獻你就給吧,其實關鍵是我們自己的心志。但其實,如果你也明白這只是個掛個牌子的教會,那你,要尋找啊,你還是要找到屬於神的教會。

問題9:家庭祭壇界定的範圍是什麼?是某種儀式嗎?還是不能一個人在家禱告,必須要等教會開始禱告時一起禱告嗎?

其實不是,因爲一講到祭壇、家庭祭壇,關鍵是我們裏面的動機。我們的動機,是爲了建造這個家,還是建造神的教會?如果建造神的教會,與牧者的聯結就至關重要。因爲神住在我們人和人之間的關係裏。所以我不鼓勵弟兄姐妹自己私底下在那裏瞎鼓秋,跟牧者有聯結,就叫做建造教會。所以什麼儀式不儀式的不重要。重要的就是你跟你的牧者有沒有聯結。

但如果你的動機是“我要讓我家裏平安,我要讓我家裏很好”,那就算你在教會裏禱告,它也不是個禱告。

問題10: 怎麼知道自己受沒受聖靈的洗?

我們總是想找一個東西,比如說:方言禱告是不是聖靈在我裏面禱告?就這件事來說,你考察的是毫無意義的。我們今天要開始學會看結果。如果我們受了聖靈的洗,你裏面一定會有力量,一定會有聖靈的工作。我們要知道,不要去鑑別這個方言是從聖靈來的,還是從邪靈來的。我們就看方言禱告是否有該有的果效,就是人裏面的力量是否剛強起來。

聖靈在我們裏面對付屬肉體的東西,一定會有結果的。聖靈的洗不是汗毛立起來,或者身體有像是過電了這種的感覺,這些只是表面的狀況。很多人講這些我覺得很奇怪。有沒有受聖靈的洗,關鍵看是否有果效。聖靈降在我身上,就必得着能力,你就會發現神蹟奇事會隨着你。

問題11:耶穌說:“你若願意作完全人,可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” (馬太福音 19:21 )這個算做慈善嗎?還有:從前偷竊的,不要再偷;總要勞力,親手做正經事,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。 (以弗所書 4:28 )

其實分給窮人或者不分給窮人,不能決定什麼,重要的是你是否選擇跟從耶穌。我們不能跟着錢走了。經文說的是不是做慈善我不知道,但耶穌要講的,是不能依靠錢財,因爲依靠錢財沒有用,依靠不了。

“從前偷竊的,不要再偷;總要勞力,親手做正經事,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。”當我們看到教會裏有很貧窮的弟兄姐妹,要幫助他們從貧窮里走出來。但是,在他們走出來的過程中,有一段時間是需要我們幫助的,不是馬上就能翻轉的。窮,是因爲人裏面有很多貧窮的意念,要讓他們做正經事還有一段路要走。我們幫助缺少的人是指教會裏的人,不是在大街上找缺少的人,結果可能找着的是要飯的騙子。

問題12:老師請問我幫一個姐妹手麻醫治釋放好了,我想讓她過的更好,就把真理給她,可人家根本不關心,下面我該怎麼做?

如果是這樣的情況,我們就不用再理她了。耶穌治好了病人,那些人愛選擇幹什麼就幹什麼。耶穌不會追着被醫治好的九個大麻風病人,要求他們回來跟從耶穌。我們也不需要這麼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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